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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货车司机上当!一男子冒充货运三方空手套白狼诈骗2万多元被批捕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李欣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

  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何某在某货运APP上,看到港南区某化肥厂发布了一条需要拉货的信息,运费为110元/吨。何某由于曾是货车司机,熟知货物运输流程,于是动起了歪脑筋。何某首先以货车司机的身份与该化肥厂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然后又假冒该化肥厂,把拉货信息原样发在货运APP上,并以145元/吨的高额运费来吸引货车司机。

  货车司机覃某信看到这笔高额的运输订单后,十分心动,马上联系了犯罪嫌疑人何某。何某以中介的身份,称要吃“回扣”和索要中介费,骗取了覃某信200元中介费和525元差价费,并让覃某信把个人和货车信息发给他。

  何某获得货车司机覃某信的信息后,利用这些信息冒充覃某信与该化肥厂对接,然后安排覃某信拉货到该化肥厂。当货物到达后,何某立即联系该化肥厂工作人员让其将运费3190元转到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几日后,覃某信来找何某要运费,何某称自己没收到运费,等莫某信联系该化肥厂时,发现运费早已被何某领走。

  之后,犯罪嫌疑人何某用同样的方法陆续诈骗了蒙某生、黎某威等4名货车司机运费以及所谓的中介费和“回扣”,诈骗金额共计2万多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何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虚构货车司机、中介和货主身份,一边利用高额运费引诱货车司机承接运货单,骗取中介费和差价费,一边待货物到达后从真正货主处冒领运费,使货车司机白忙活一场。何某共骗取了5名被害人运费、中介费等共计2万多元。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

  温馨提示:

  如今的诈骗形式五花八门,货车司机在通过货运APP接受订单时,需要认真仔细地核实对方信息。当对方提出要回扣、定金时,应该仔细甄别订单的可信程度,或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切忌直接转账给个人,提高警惕,以防被骗。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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